娄底市第一职业中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娄财绩〔2016〕160号)娄底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从预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77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情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娄底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我校的主要职责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学,贯彻执行市教育局的行政规章制度。
2、实施职高学历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3、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招生、收费等文件精神;
4、负责本校财务和基建管理,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等工作。
(二)机构情况。我校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招生科、财务科、综治科、就业科、职教部、小学部、培训部,我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1、预算配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市编委核定我校编制176名,其中全额拨款在职人数为 146人,退休人员23人,临时代课教师 53人。
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2万元,201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 2万元,“三公经费”变动率为 0 %。
2、预算执行
娄底市财政局关于娄底市第一职业中学2015年市直部门预算单位财政预算指标的通知,批复给我校2015年预算数为:总收支预算 882.9 万元,上年结转153万元,追加预算 147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 96.05%。
2015年追加预算1471 万元,年初预算为882.9 万元,预算控制率为166.61 %。
3、预算管理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015年公用经费实际支出为1229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为101.68 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1208%。
2015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21万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 1050 %。
2015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为规范程序管理,配套印发了《差旅费管理实施细节》、《报账有关规定》、《三公经费管理的规定》,2015年我校严格按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015年按时在我校网站上对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4、职责履行
2015年在学校的正确领导和各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上下齐心,全面完成了年初绩效工作目标。
(1)、投资500多万,将两栋男女生宿舍改造成标准公寓,并安装了空调,改善了住宿条件,扩大了宿舍的容量。
(2)、实行全员招生,招生人数达1250人,比2014年多招600人。创近年新高。
(3)、拓展领域,提升职业教育的地方服务能力。与市人社局、住建局联手,开展了汽车维修、美容美发、网络管理员等培训,培训人员达1000人。比2014的增加400人。
(4)、2015年选送50多人参加国培、省培培训,专业老师下企业培训达40人,各类培训费用达58万多元。比2014年增加30万元,用于师德师风经费达20万元,比2014年增加12万元。
5、履职效益
(1)、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更加优化。
(2)、加大招生及社会培训力度,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各种培训人数逐年增加。
(3)、加强教师培训,教师队伍师德修养及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4)、社会声誉显著提升,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更加突出。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存在偏差
(二)固定资产核算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三)内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
2、改进的方向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建议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