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制度

发布人:admin 新闻动态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03-21 点击数量:0

一、专业技能考核是检验实验实习、技能训练教学效果和学生专业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评估专业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绩效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专业技能教学重要动因。为推进学生专业技能培养工作全面开展,制定本制度。

二、凡教学计划中包含有实验实习、技能训练的课程,对应科目的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组织本科目的专业技能考核。

三、分散的实验实习、技能训练项目的考核,一般以科目为单位由实验实习指导教师集中组织在期末进行。阶段性实习或技能训练项目的考核,由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在阶段性实习或技能训练结束时进行。

四、学生技能考核应在考核前两天由指导教师向实习科提出书面考核申报,经实习科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科在考核时一般应指派人员参与考核。

五、实验员、指导教师必须精心作好考核前场地、器材的准备工作,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应根据实验实习项目教学目标要求确定好考核内容,考核程序,制定好考核的评分标准。

六、在学生专业技能考核过程中,指导教师应严密组考、严格要求、杜绝舞弊,保证学生考核成绩准确、真实、有效。

七、考核完成后,实习指导教师应及时整理统计学生考核成绩,分别填入“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登记卡”和“学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册”,并加盖专业技能考核专用章。

八、班主任填发学生通知书时,必须如实填好学生学期技能考核成绩通知家长。以利于家长主动配合学校,共同督促学生提高专业技能。

九、每期末由实习科以科目(项目)为单位组织进行全面地专业技能抽测,技能抽测结果作为评价专业组实验实习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技能培养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同时作为学校颁发专业技能培养工作奖金的主要依据之一。

 

 

手机扫一扫